首页 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2021年)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六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五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2021年) 第五十一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六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五十一条 出庭检察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宣读公益诉讼起诉书; 对人民检察院调查收集的证据予以出示和说明,对相关证据进行质证; 参加法庭调查、进行辩论,并发表出庭意见; 依法从事其他诉讼活动。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