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2021年)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节 提起诉讼 第四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2021年) 第四十八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节 提起诉讼 第四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委托鉴定、评估、审计、检验、检测、翻译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六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