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2021年)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节 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2021年) 第五节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节 提起诉讼 第四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公益诉讼案件,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自检察建议整改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委托鉴定、评估、审计、检验、检测、翻译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