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2021年) 第四章 民事公益诉讼 第二节 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2021年) 第二节 第四章 民事公益诉讼 第二节 公告 第九十一条 经调查,人民检察院认为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发布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第九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可以直接征询英雄烈士等的近亲属的意见。被侵害的英雄烈士等人数众多、难以确定近亲属,或者直… 第九十三条 发布公告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赔偿权利人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适格主体起诉情况、英雄烈士等的近亲属提起民事诉讼情况,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跟进调查… 第九十四条 经过跟进调查,检察官应当制作《审查终结报告》,区分情况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第九十五条 经审查,人民检察院发现有本规则第九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终结案件。 第九十条 目录 第九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