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2014年) 第四章 举报线索的审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2014年) 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举报线索的审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 举报中心对移送侦查部门的举报线索,应当加强管理、监督和跟踪。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