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2009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鼓励群众依法举报。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