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规则(2025年) 第四章 结算机制 第二十条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规则(2025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结算机制 第二十条 直接参与者应当以CIPS发送的支付处理通知报文或支付报文,作为记账依据。 直接参与者可以使用其住所所在地的当地日期作为其客户的入账日期。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