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规则(2025年) 第四章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规则(2025年) 第四章 第四章 结算机制 第十七条 CIPS应当支持混合结算模式,满足不同支付业务的结算需要。CIPS应当对直接参与者逐笔发起的支付业务实时全额结算,对直接参与者批量发起的支付业务定时净额结算。运… 第十八条 CIPS按照实时全额结算方式处理支付业务时,直接参与者CIPS账户余额足以支付的,CIPS实时处理;不足支付的,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排队处理。 第十九条 CIPS可以根据直接参与者发起的指令,撤销加急队列中的排队业务,但净额轧差结果和中央对手业务除外。 第二十条 直接参与者应当以CIPS发送的支付处理通知报文或支付报文,作为记账依据。 第二十一条 CIPS应当向银行类直接参与者发送支付业务汇总核对信息和资金调整核对信息;向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类直接参与者发送支付业务核对信息和资金调整核对信息。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