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五条 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五条 第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建立支付交易监测系统,对支付交易进行监测。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