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2013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1年12月16日发布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7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