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2023年) 第五章 评审委员会建设 第二十条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2023年) 第二十条 第五章 评审委员会建设 第二十条 经济系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应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评价标准,规范评审程序,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职称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评审专家及工作人员与职称申报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职称评审客观公正的,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回避。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当建立职称评价服务平台,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推广在线评审,逐步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 引用法条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2019) 第十九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