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联全国工商联关于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的意见(2025年)

发布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联、全国工商联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以下…

一、 总体要求

二、 完善组织体系

(一) 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将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按照中央文件部署要求和劳动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完善三方机制,建立健全本地区三方委员会,指导企业聚集的工业… (二) 完善工作制度。三方委员会建立定期例会、工作部门碰头会、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协商、政策研究协同、调研评估、信息通报、工作调度等制度,确保三方机制运行规范、有序、顺畅…

三、 明确职责任务

(一) 预防化解风险。通报各方掌握情况,会商劳动关系领域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研判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隐患,协调解决具有重大影响的劳动关系问题。 (二) 提供决策参考。分析外部环境、国内经济形势以及相关部门的改革举措对劳动关系领域的直接或间接影响,调研评估重大劳动关系政策执行、劳动关系状况及企业发展情况,研究应对… (三) 开展政策研究。对劳动关系领域新情况新问题以及重大问题、企业和职工关心的重点问题、劳动关系工作自身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等,开展针对性研究,提出思路和举措建议,推动… (四) 推动重大任务落实。聚焦新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目标任务,共同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劳动关系领域改革创新、企业民主管理、集体协商、企业工资宏观调控、现代企业用工管理… (五) 督促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发挥各自优势,在各自所代表的群体中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政策,提供劳动关系政策咨询和用工指导,使法律法规政策在企业和职工中真正得到贯彻落… (六) 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国际劳动领域对话,增强中国三方机制在国际劳工领域的话语权,扩大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影响力。 (七) 推广典型经验。及时总结和推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表彰先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 办公室发挥联系各方的桥梁纽带作用,按照三方委员会部署和要求,做好会议组织、协调联系、工作调度、综合服务等,负责联系沟通相关专业委员会等工作。

四、 强化基层基础

(一) 扩大覆盖面。以健全县级以上三方机制为重点,加快完善国家、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和社区多层次的三方机制组织体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工会组织和企业… (二) 加强能力建设。通过开展培训、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加强能力素质培养,提升协调劳动关系能力水平。以兼职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争议调解员、集体协商指导员、商会调解员等队伍…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建立层层抓落实目标责任制。强化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