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2011年) 第二节

第二节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

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调整机制。继续推进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研究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建立健全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加大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力度,逐步提高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资收入水平。根据事业单位改革总体要求,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巩固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成效,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要求,落实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力度,加强对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收入分配的监督管理,制定工作人员兼职兼薪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