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年) 第三节
第三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培养和造就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制定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推动建设职业训练院,深入开展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构建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体系框架,开展技工院校校长和骨干教师轮训,全面深化校企合作。优化职业技能标准等级设置,拓宽技术工人晋升通道。探索开展国家技能振兴综合示范区试点。加大竞争择优选拔技能人才工作力度,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健全以世界技能大赛为龙头、以中国技能大赛等国内技能竞赛为主体、以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为基础的技能竞赛选拔体系。推行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制度,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完善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建立岗位使用制度。完善高技能人才成长机制,统筹考虑技能培训、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建立职业资格与相应的职称、学历可比照认定制度。完善职业资格与职业教育学历“双证书”制度。营造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