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1986年) 第六章 其他器官损伤和功能丧失 第七节 其他对于人体健康的重大损伤 第七十七条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1986年) 第七十七条 第六章 其他器官损伤和功能丧失 第七节 其他对于人体健康的重大损伤 第七十七条 皮下组织广泛出血,总面积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者肌肉出血,血肿在百分之十以上,伴有并发症或者后遗症。 第七十六条 目录 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