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1986年) 第六章 其他器官损伤和功能丧失 第七节 其他对于人体健康的重大损伤 第七十六条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1986年) 第七十六条 第六章 其他器官损伤和功能丧失 第七节 其他对于人体健康的重大损伤 第七十六条 创伤性休克或者损伤合并严重感染,致使心、肝、肺、脑、肾等功能障碍。 第七十五条 目录 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