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1986年) 第三章 容貌毁损 第八条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1986年) 第八条 第三章 容貌毁损 第八条 眼部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侧眼球缺损; 眼睑下垂,严重影响视力; 眼部损伤致成鼻泪管全部断裂,内毗韧带断裂致使视力障碍和影响面容;等。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