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13年) 4 总则 4.3 伤病关系处理原则 4.3.1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13年) 4.3.1 4 总则 4.3 伤病关系处理原则 4.3.1 损伤为主要作用的,既往伤/病为次要或者轻微作用的,应依据本标准相应条款进行鉴定。 4.3 目录 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