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2013年) 第三章 捐献器官的分配 第十七条 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2013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捐献器官的分配 第十七条 捐献器官必须通过器官分配系统进行分配,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器官分配系统外擅自分配捐献器官。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