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2019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2019年) 第四十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器官分配管理,指导辖区内移植医院规范使用器官分配系统分配捐献器官,做好移植医院人体器官移植临床应用能力评估,将移植医院器官分配系统规范使用情况作为其人体器官移植临床应用能力评估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