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3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国家对防伪技术评审机构实行资格确认管理。防伪技术评审机构受全国防伪办的委托,承担资格确认范围内的防伪技术产品防伪技术评审(以下简称防伪技术评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产品防伪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订机构内部防伪技术评审管理制度;
参与相关规定与制度的宣传贯彻;
组织防伪技术专家委员会开展防伪技术评审工作、颁发防伪技术评审证书;
承担全国防伪办交办的其他事宜。
贯彻产品防伪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订机构内部防伪技术评审管理制度;
参与相关规定与制度的宣传贯彻;
组织防伪技术专家委员会开展防伪技术评审工作、颁发防伪技术评审证书;
承担全国防伪办交办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