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3年) 第七章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3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细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