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损害调查听证规则(2002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听证当事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出席听证会;

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

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

对提出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