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产业损害调查听证规则(2002年) 第十五条 产业损害调查听证规则(2002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听证当事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出席听证会; 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 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 对提出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