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产业损害调查信息查阅与信息披露规定(2006年) 第三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条 产业损害调查信息查阅与信息披露规定(2006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条 商务部通常应在作出最终裁定30日之前进行信息披露。特殊情况下,如在上述时间内不适合作出部分事实披露的,商务部应于其后的最终裁定作出前的合理时间内作出披露。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