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1999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1999年) 第五十七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