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投资补助项目管理办法(暂行)(2016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交通运输部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投资补助项目管理办法(暂行)(2016年) 第二十一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到2021年5月1日为止。 第二十条 目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