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需对科技项目的考核目标、研究内容、关键技术方案、负责人、完成时间等事项作调整和变更的,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通过保证方报部科技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变更任务书(合同)内容。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