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二章 招标 第十二条 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招标 第十二条 废标后,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直至投标人达到3家及以上;需采取其他方式确定承担单位的,应获得财政部批准。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