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2022年) 发布机关 交通运输部 效力 现行有效 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30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版本 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2004)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2022) 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