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2020年)

发布机关 交通运输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实际,提…

一、 总体要求

二、 落实各方责任

(一) 建设单位应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筹措并及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组织有关参建单位建立本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监督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期足额支… (二)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组织相关分包单位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制度和措施要求,存储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依法开设农民… (三)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应严格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与直接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具体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建立并依法保存用工管理资料。用工单位对所… (四) 监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将农民工工资有关工作纳入监理范畴,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落实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有关… (五) 参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农民工应依法提供真实个人信息,积极配合用工单位完成实名登记并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及施工规范、工作规程等提供劳务服务;增强依法维权意识,保… (六)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督促建设项目各有关单位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制度和措施要求,督办…

三、 坚持源头防控

(七) 工程建设要坚持科学规划、审慎决策,不盲目上马项目和随意扩大建设规模。要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监管,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来源,可行性研究阶段要充分论证项目资金筹措方案;… (八) 政府投资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筹集建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施工。社会投资项目应依法选择信用良好、具备能力的社会投资方,细化合同协议,强化资… (九) 结合国务院关于清理拖欠企业工程款相关工作要求,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合同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研究建立拖欠企业工程款清理督办制度,依法将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 (十)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应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加快资金拨付,为及时支付工程款创造条件。对于因违法违规举借债务、地方未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等原因造成农民工…

四、 完善制度体系

(十一) 严格合同制管理。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在与所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合同中,应约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坚持先签合同后进场,未按要求订立合同并进行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 (十二) 规范实名登记制度。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农民工信息进行实名登记,汇总、核实农民工个人信息,统一管理所承包工程中的农民工,有条件的应规范着装,佩戴工牌;农民工退出项目现场施工时,应予… (十三) 推行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 除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限额以下工程外,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订立的书面合同中,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需要,约定人工费用数额或比例等。施工总承包单位一… (十四) 推行代发工资制。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依法约定代发工资的相关责任、程序、具体办法等。分包单位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单位汇总并… (十五) 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 建设单位在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具体形式可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建设单位不能及时支付时,依法按照约定… (十六) 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专项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工资保证金可以依法采用适当方式存储或用金融机构保函替代,按“无拖欠可减免,有拖欠可提… (十七) 建立劳资专管员制度。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建设单位、分包单位应将农民工工资管理有关工作落实到人,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政策,加强内部管理,将农民工工资有关工作纳…

五、 夯实工作基础

(十八) 完善基础资料。 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建立农民工用工管理台账,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应规范和完善农民工合同管理、实名登记、考勤记录… (十九) 规范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结合施工标准化有关要求,规范告示牌设立位置和内容,原则上应当在驻地主要出入口和农民工集中住宿区的醒目位置… (二十) 加强农民工培训和普法教育。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行业协会等积极开展农民工劳动技能、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农民工劳动技能和法治意识,提高依法维… (二十一) 鼓励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管理。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项目结合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化工作,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支付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强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并及时做好与行业综合管理平台、市场信用信息…

六、 加强监督管理

(二十二) 完善投诉举报机制。 进一步梳理信访、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以及施工现场举报箱等渠道,研究畅通投诉举报的有效措施,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对于农民工工… (二十三) 强化监督检查和验收公示。 结合公路水运建设督查、质量安全督查、春运检查等,对农民工工资有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应重点包括《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和施工单… (二十四) 加强信用监管。 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代发工资、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实施情况纳入施工单位信用评价,评价结果与招投标挂钩。对于进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企…

七、 完善保障措施

(二十五) 加强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制度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全… (二十六) 注重部门协同。 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有效化解矛盾。 (二十七) 加强宣传引导。 组织指导项目有关单位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多渠道广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的解读,弘扬守法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