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2020年) 五、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2020年) 五、 五、 夯实工作基础 (十八) 完善基础资料。 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建立农民工用工管理台账,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应规范和完善农民工合同管理、实名登记、考勤记录… (十九) 规范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结合施工标准化有关要求,规范告示牌设立位置和内容,原则上应当在驻地主要出入口和农民工集中住宿区的醒目位置… (二十) 加强农民工培训和普法教育。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行业协会等积极开展农民工劳动技能、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农民工劳动技能和法治意识,提高依法维… (二十一) 鼓励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管理。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项目结合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化工作,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支付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强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并及时做好与行业综合管理平台、市场信用信息… 目录 (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