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2020年) 二、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2020年) 二、 二、 落实各方责任 (一) 建设单位应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筹措并及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组织有关参建单位建立本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监督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期足额支… (二)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组织相关分包单位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制度和措施要求,存储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依法开设农民… (三)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应严格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与直接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具体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建立并依法保存用工管理资料。用工单位对所… (四) 监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将农民工工资有关工作纳入监理范畴,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落实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有关… (五) 参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农民工应依法提供真实个人信息,积极配合用工单位完成实名登记并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及施工规范、工作规程等提供劳务服务;增强依法维权意识,保… (六)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督促建设项目各有关单位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制度和措施要求,督办… 一、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