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办法》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办法》的决定(2019年)

发布机关 交通运输部
效力 现行有效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3号)作如下修改: 将第二十条修改为:“型号合格证有效期为长期。制造、进口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维修许可证有效期按不同型号产品分为5年、8年、10年,具体产品的维修许可证有效期由国家… 本决定自2019年3月5日起施行。 《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

相关版本

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办法(2019)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办法》的决定(2019) 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办法(2013)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