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舶引航管理规定》的决定(2021年) 十九、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舶引航管理规定》的决定(2021年) 十九、 十九、 第四十一条改为第三十八条,删除第一款中的“主航道水深图”和第二款中的“主航道及专用航道水深图”。 十八、 目录 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