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的决定(2021年) 五、

五、 第十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长江流域的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船舶受电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实施建设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