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2023年) 二十一、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2023年) 二十一、 二十一、 第八十一条改为第八十三条,将其中的“责令改正”修改为“责令停止作业”。 二十、 目录 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