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涡轮发动机飞机燃油排泄和排气排出物规定》的决定(2022年) 十一、
十一、 将第34.71条修改为:
“第34.71条 对气态排出物标准的符合性
航空发动机对气态排出物标准的符合性应当按依本规定第34.64条计算的以每循环克/千牛推力或者每循环克/千瓦为单位的排出物水平对本规定中适用的排出物标准的对比来确定。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6卷Ⅱ附录6给出了用来测试发动机的一种可接受的替代方法,其他表明符合性的方法需经民航局批准。”
“第34.71条 对气态排出物标准的符合性
航空发动机对气态排出物标准的符合性应当按依本规定第34.64条计算的以每循环克/千牛推力或者每循环克/千瓦为单位的排出物水平对本规定中适用的排出物标准的对比来确定。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6卷Ⅱ附录6给出了用来测试发动机的一种可接受的替代方法,其他表明符合性的方法需经民航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