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的决定(2022年1月) 七、 将条文中所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统一修改为“中国民用航空局”;所有“民航总局”统一修改为“民航局”。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的决定(2022年1月) 《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七、 将条文中所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统一修改为“中国民用航空局”;所有“民航总局”统一修改为“民航局”。 《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引用法条 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2022年1月)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