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规定》的决定(2022年) 十三、

十三、 将第四十条改为第四十一条,修改为:“民航局、地区管理局的航空安全委员会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负责审议调查报告草案,并形成最终调查报告。审议发现问题的,应当进行补充调查或者重新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