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 八、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 八、 八、 将第三十一条第五款修改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原厂配件、同质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用户选择。” 七、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