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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的决定(2018年)
  3. 四、 将第十九条修改为“船舶状况发生变化需改变证书所载内容时,船舶所有人应当向船籍港的海事管理机构重新办理《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的决定(201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四、 将第十九条修改为“船舶状况发生变化需改变证书所载内容时,船舶所有人应当向船籍港的海事管理机构重新办理《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20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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