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决定(2017年) 二、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决定(2017年) 二、 二、 在第十条第一款第(十)项后增加:“(十一)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基本培训;(十二)使用气体或者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高级培训;(十三)极地水域船舶操作船员基本培训;(十四)极地水域船舶操作船员高级培训;(十五)水上飞机驾驶员特殊培训。”在第十条第二款中增加“(九)水上飞机驾驶员特殊培训。”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