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的决定(2023年) 十五、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的决定(2023年) 十五、 十五、 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海员外派机构为海员提供外派服务,应当与外派海员签订书面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书面服务合同应当包括海员外派机构对外派海员工作期间的管理和服务责任、外派海员在境外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安置责任、违约责任等内容。劳动合同按照国家劳动合同相关法规执行”;删去第三款。 十四、 目录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