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2020年) 四、

四、 将第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适任证书》的有效期不超过5年。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适任证书》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