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道路运输行业集约发展的指导意见(2014年)
发布机关
交通运输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部管有关社团: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