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道路运输行业集约发展的指导意见(2014年) 四、 鼓励发展龙头骨干企业 (七) 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道路运输行业集约发展的指导意见(2014年) (七) 四、 鼓励发展龙头骨干企业 (七) 优化资源配置。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完善客运市场资源配置机制,对诚信好、服务优、重安全的企业,在新增线路经营权、车辆更新、增加经营范围、设立分支机构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推荐龙头骨干企业申报交通运输行业开展的接驳运输、甩挂运输、节能减排、货运枢纽(物流园区)、综合客运枢纽等试点示范项目。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在设施配套、管理完善的公路服务区设立接驳点,开展接驳运输等业务。 四、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