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2010年) 第三章 执法评议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二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2010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执法评议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二条 交通运输部对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执法评议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对本系统执法评议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年度执法评议考核结果在本辖区内予以通报。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