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19年) 第七章 执行 第二节 行政强制执行 第一百零八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19年) 第一百零八条 第七章 执行 第二节 行政强制执行 第一百零八条 在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不能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一百零七条 目录 第一百零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