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业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2015年) 第九条

第九条 交通运输行业副厅级以上单位要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新闻发言人,充实新闻发言人团队力量,加强新闻发言人能力建设,做好本领域内的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新闻发言人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直接领导,确保新闻发言人列席相关会议、阅读相关文件、参与相关重大事件处置,了解全面情况,掌握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