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业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2015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交通运输部设立新闻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由政策研究室主任兼任,成员单位包括部内相关司局和中国交通报社。
交通运输部新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协调行业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制定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制定和落实年度及重点工作的新闻宣传计划;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部年度新闻发布计划和重大新闻宣传报道活动;会同相关司局编制对外宣传口径及背景材料,审核把关部领导接受采访的有关材料;负责与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协调组织媒体的采访活动,审核媒体送审的报道稿件;跟踪研究分析交通热点、焦点新闻舆论动向和组织开展重大新闻宣传工作后评估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
交通运输部新闻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根据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和重大新闻宣传报道活动安排,负责提供例行新闻发布会和有关新闻宣传报道的素材,参与新闻发布会组织,并对本司局业务范围内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和舆情热点事件进行协同应对。
交通运输部新闻办公室新闻中心受部委托,承担有关交通运输新闻宣传理论研究和具体新闻宣传业务、舆情监测分析等日常工作。